設置宗旨 公告事項 獎學金辦法 榮譽會友 會友登錄

財團法人台北市七星農田水利研究發展基金會
獎學金頒授辦法

一、
七星農田水利研究發展基金會為紀念七星農田水利事業之貢獻,特設置本獎學金,以資鼓勵有志從事農田水利事業之學生。
二、
本獎學金每學年頒發一次,以全學年成積為依據於每年三月接受申請(以每年公告之日期為準),申請資料請以掛號寄至台北市民權東路六段90巷18號3樓,申請日期以郵戳為憑。
三、
每名學生在學期間,以領取本獎學金一次為限,且該年度領有其他獎學金者,不得領取本獎學金。
四、
以農田水利研究發展專業科目、研究所論述題目及研究領域成績優良者優先,並須經相關課程之教授或指導教授推薦。
五、
領取本獎學金後之學生,一年內如轉其他系所,獎金應退回本基金會。
六、
本獎學金之頒授對象:與農田水利相關之學院大學及研究所。
七、
申請資格:
1、

申請人對「農田水利」相關課程之各科成績,大學部70分以上,研究所80分以上。

2、
品性優良者。
3、
申請函件需檢附自傳:對「農田水利事業之抱負、展望」之論述文章1500字以內。
4、
全學年之成績單(含各科成績)
5、

凡設籍中華民國境內,依教育部規定設立之大學、獨立學院及研究所等在校學生。

台北市七星農田水利會會員及其子女成績達同一分數以最優先錄取。

   
八、

金額:

博士生:每名新台幣肆萬元整。
碩士生:每名新台幣參萬元整。
大學部:每名新台幣壹萬元整。
   
九、
錄取名額:博士生、碩士生、大學部各錄取若干名。依照本會董監事會決議下實際編列。
   
十、
本獎學金由各合格之申請人自行填表以郵件申辦,經本基金會審查委員會核定後,擇期公開給獎,審查委員會之成員由本會常務董事及聘請若干名學者專家組成。
   
十一、
得獎者除頒發獎金外,並頒發獎狀乙紙,並列為本基金會之榮譽會友,以資鼓勵。
   
備註:
一.

請學校提供認定專業之必修學科明細及研究領域論文,俾益審查之依據。

二.

博士班計分標準:首重主題內容是否切關農田水利之領域, 繼以論文期刊發表為積分:

1.
發表於國際之期刊論述以PAWEE、 SCI、ICID為最高榮譽每篇10分(依作者之排序評審得斟酌加減積分、同一著作僅限一名提出如有重複以作者之最先排序為正取) 發表之國外期刊、學報每篇積分5分。
2.
發表於國內期刊、學報每篇積分3分
3.
發表於國際性研討會著作每篇積分3分
4.
國內研討會之發表著作每篇積分1分

        ※本辦法之修訂於民國95.10.23本會第五屆九十五年第二次董監事暨顧問聯席會議決議通過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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